2、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并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控制在必要限度内,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18,105.29万元;使用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募集配套资金43,637.09万元;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72,858.21万元,另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18,5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成;公司规范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报告期内不存在未经规定审批程序而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财务内控体系,定期报告编制及年报审计均符合相关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没有发生内幕信息泄漏及内幕交易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29,670,741.71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82,967,074.17元,加上上一年度未分配利润2,951,962,585.81元,减2017年度现金分红306,607,252.10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4,292,059,001.25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拟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说明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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